迈克尔·法拉第(Michael Faraday)。
电磁感应定律的概念是由迈克尔·法拉第(Michael Faraday)提出的。法拉第在1831年通过一系列实验发现了电磁感应现象,并总结出了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。这一定律描述了变化的磁场如何在导体中产生电动势(即电压),从而产生电流。法拉第的定律可以用数学公式表达为:
其中,ε是感应电动势,ΦB 是磁通量,而 表示磁通量随时间的变化率。负号表示根据楞次定律,感应电动势的方向总是反对引起它的磁通量变化。法拉第的电磁感应定律是电磁学的基本定律之一,对于电力工程和电子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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