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周敦颐的《爱莲说》是在江西于都写成的。《爱莲说》的创作地点,学界主要有两说,均与周敦颐的仕途经历相关。
2、主流观点认为,文章写于江西赣州(古称虔州)。周敦颐于北宋嘉祐六年(1061年)至治平元年(1064年)任虔州通判。在此期间,他已在官署东侧建莲池,并于嘉祐八年(1063年)五月在该地写下《爱莲说》。此说有清代年谱及地方志记载为证。
3、另一重要观点指出,文章的具体成稿和首次刻石地点在江西于都的罗田岩。嘉祐八年(1063年)正月,周敦颐行县至于都,游览罗田岩;同年五月,他第二次到访,将写好的《爱莲说》文稿交由于都知县沈希颜,沈希颜将其刻于岩壁,这是文章最早以碑刻形式公开发表。因此,于都罗田岩被视作《爱莲说》的“首发地”。
4、此外还有湖南衡阳、江西星子(今属庐山市)等地也曾被提及与创作相关,但依据相对较少。综合来看,赣州为文章的主要创作地,于都罗田岩则是其首次刊刻传播之地,二者共同构成了《爱莲说》诞生的完整历史场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