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一度量衡是秦始皇为了巩固国家政权而采取的措施,将度量衡标准化并推行到全国,包括颁布统一命令、确立标准、制造颁发标准器以及建立检定制度。公元前221年,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 长度单位:统一以秦国原有的度制为基础,规定一尺约为23.1厘米,作为全国的标准长度单位。
2. 容量单位:统一以秦国原有的量制为基础,规定一升约为200毫升,作为全国的标准容量单位。
3. 重量单位:统一以秦国原有的衡制为基础,规定一斤约为250克,作为全国的标准重量单位。
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措施,不仅限于制定标准单位,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- 制作标准量器:制造并颁布标准的量器、衡器和度器,如铜量的制作,确保全国范围内的度量衡统一。
- 推广标准:要求全国各地按照中央制定的标准进行度量衡,废除六国原有的度量衡制度。
- 法律强制:通过法律规定,强制推行统一的度量衡标准,对于不遵守标准的行为给予处罚。
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措施,极大地促进了全国的经济交流和发展,加强了中央集权,对后世中国的度量衡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