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大钊(1889—1927),字守常,河北乐亭人,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、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,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。
他自幼父母双亡,由祖父抚养成人。1907年考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,1913年东渡日本,入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,开始接触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学说。留日期间,面对日本提出的“二十一条”,他积极参加留日学生总会的爱国斗争,起草《警告全国父老书》。1916年回国后,他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,后兼任经济学教授,参加《新青年》编辑部工作,积极投身新文化运动,发表《青春》等文章,号召青年“以青春之我,创建青春之国家”,有力激发了当时青年的朝气与进取精神。
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,李大钊备受鼓舞,连续发表《法俄革命之比较观》《庶民的胜利》《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》等文章和演说,热情讴歌十月革命,预言“试看将来的环球,必是赤旗的世界”。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,他投入并参与领导运动,同年发表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》,系统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、阶级竞争说和剩余价值学说,对当时思想界产生重大影响。在宣传十月革命的过程中,李大钊从一位爱国的民主主义者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,成为我国最早系统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人。
1920年3月,他在北京大学发起组织马克思学说研究会;同年10月,领导建立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和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,并与陈独秀“南陈北李,相约建党”,积极推动建立全国范围的共产党组织。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,李大钊代表党中央指导北方工作,在党的二大、三大、四大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。他深入工厂和学校,领导了长辛店铁路工人罢工、开滦五矿大罢工等一系列工人运动,掀起北方工人运动高潮。1922年至1924年,他受党的委托,多次与孙中山会谈,帮助改组国民党,为建立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作出重大贡献。
1927年4月6日,李大钊被奉系军阀张作霖逮捕。在狱中,他受尽酷刑,坚贞不屈,严守党的机密,并写下《狱中自述》,将全部“罪责”揽于己身,希望保全同志。4月28日,李大钊第一个走上绞刑架,从容就义,时年38岁。就义前他坚定宣告:“不能因为反动派今天绞死了我,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,共产主义在中国必然得到光辉的胜利。”
“铁肩担道义,妙手著文章”,是李大钊光辉一生的真实写照。他的奋斗历程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、同中国共产党的创建、同党领导人民谋求幸福的历程紧密相连,播撒的革命火种已在中国大地上生根、开花、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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