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斯福新政整顿银行体系的核心措施,是先以全国银行休假和紧急立法止住挤兑风潮,再通过审查复业与制度性改革重建金融秩序。
第一步是宣布全国银行休假。
1933年3月4日罗斯福就任时,银行体系已陷于瘫痪,各州银行普遍歇业,挤兑成风,黄金外流加剧。3月6日,罗斯福援引战时《对敌贸易法》授权,下令全国所有银行停业整顿,暂停一切支付和金融业务,以争取时间对银行进行全面审查,阻断恐慌蔓延。
第二步是国会通过《紧急银行法》。
3月9日,国会以不到8小时的速度通过了该法,授权财政部审查银行资产负债状况,对实力雄厚、经查合格者准予重新开业,对不合格者进行清理整顿;同时禁止金币、金条和黄金证券的出口及囤积,禁止银行进行外汇交易;授权联邦储备银行发行联邦储备券,允许复兴金融公司购买银行优先股以充实其资本。
第三步是以炉边谈话恢复公众信任。
3月12日,罗斯福发表第一次炉边谈话,向民众说明银行整顿情况,保证把钱存在重新开业的银行里比藏在家中更安全,呼吁人们不要挤兑。3月13日起,经审查合格的银行陆续复业,首周即有13500余家银行恢复营业,占全国四分之三,存款回流超过10亿美元,金融恐慌迅速平息。
第四步是进行根本性制度改革。
1933年6月,罗斯福签署《格拉斯—斯蒂格尔法案》(即《1933年银行法》),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严格分离,禁止银行用储户资金炒股投机;设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(FDIC),自1934年1月1日起为存款提供2500美元保险,从根本上消除了挤兑风险。法案中的Q条款还禁止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,以稳定银行资金来源。
此外,政府还放弃金本位,通过《黄金储备法》使美元贬值,提高出口竞争力,推动物价回升,进一步巩固了银行体系整顿的成果。
标签: 罗斯福新政